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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会议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11日 09:33  发布人:

为了加强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内部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处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处务会

处务会是老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议事决策机构,主要研究“三重一大”的相关事项、重要业务问题的处理以及关系到全处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。

1.处务会的组织

  (1)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。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。

  (2)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。主任不能出席时,可委托一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。会议参加人员一般为主任、副主任、科长、副科长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。

  (3)会议必须有应到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。

  (4)会议由综合计划科负责组织,包括议题征集、会议通知、会议服务等。

2.处务会会议议题的提出

  (1)会议议题由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,主任确定。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议题等一般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。需要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事先传阅或分发。

  (2)处领导班子成员对会议议题应认真调查研究,必要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征求意见或论证。

  (3)会议议题提出人要就议题涉及问题提出明确初步解决方案,复杂问题要准备两个以上初步解决方案。

3.处务会会议议事规则

  (1)会议应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,一题一议。

  (2)会议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。主任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,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。

4.处务会会议纪律

  (1)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

  (2)参会人员发言要紧扣议题,简明扼要。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外,应关闭通讯工具,一般不会见外来客人。

  (3)对会议决定的事项,在正式向外公布以前,与会人员均需严守机密,不得泄漏。

5.处务会会议决定的落实

  (1)会议决议由综合科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和要求,以处务会会议纪要形式印发传达,或经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,并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。

  (2)会议决定的办理事项,由综合科根据会议要求通知相关科室落实。

  (3)会议决议或决定,各科室必须认真执行;因情况变化暂时不能贯彻落实的,要及时说明情况,提交处务会会议复议。

二、处工作例会

每周一上午由主任(也可委托副主任)主持召开的全体人员会议,由综合科科长负责记录。主要内容是:相关负责人汇报重大事项、重要变更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;各科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、本周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处领导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,根据各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小结。有特殊情况的可随时召开。

三、政治、业务学习会

每周四下午由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相关人员会议,主要安排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、业务交流、组织党内活动、组织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活动。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。

四、科室会议

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召开科室工作会议,分管副主任参加会议,总结以前的工作,落实处里布置的工作任务,各科室应结合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安排定期的业务学习,加强科室内部管理和工作协调。

五、会议纪律

1.处工作例会每周一按时召开,不再另行通知。科室会由主管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自行安排召开,其他的会议召开前,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,与会人员要做到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会,开会期间不得安排其他活动,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,会议期间,手机关至静音。

2.严格会议保密制度。处里的各类会议内容和会议研究问题的情况,任何人不得擅自外传。

3.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,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,不得各行其是。

4.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,需要传达的,由主管主任负责及时传达,综合科负责监督落实,并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。

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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