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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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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校房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13日 16:24  发布人:


校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房产管理,提高房产使用效率,优化房产资源配置,切实服务于教学科研第一线,现对全校各类房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查范围

各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所有房产。

二、清查工作步骤

(一)各单位自查阶段

1.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所有房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。

2.对照后勤保障部房产管理系统数据进行逐一核对核查,不遗漏每一间房屋,确保查实房屋使用用途、使用人、使用状态等信息。

3.主动清理长期闲置房屋、堆放闲置资产房屋、出租出借、超标使用和违规占用房屋等。

(二)各单位自行整改阶段

各单位应科学合理进行房产资源内部分配,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,制定整改方案,逐一落实到位。

1.行政办公用房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执行:正处级18㎡、副处级12㎡、科级及以下9㎡,超标使用的办公用房通过联合办公进行调整,空余用房交给学校统一调配。

2.堆放闲置资产的房屋,应尽快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资产报废,清理腾空后交给学校统一调配。

3.长期闲置房屋,违规占用的房屋,清理腾空后交给学校统一调配。

4.对于使用率低的房屋进行优化调整,空余用房交给学校统一调配。

5.各单位应本着精简节约,共享共用的原则,严格控制资料室、会议室、储藏室、活动室等各类辅助性用房。

各单位内部会议室、活动室等功能类似的房屋应合并共享使用。机关各部门提倡共用会议室、活动室等功能室,原则上不单独占用会议室和活动室等非人员办公房源。学院严格控制会议室、报告厅等非科研教学功能用房数量。

6.各单位填写《河南科技大学房产清查统计表》,提交整改情况报告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10月20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和情况报告扫描件发送邮箱:hqzcgl@haust.edu.cn。

(三)学校核查调整阶段

由党政办公室(督查委员会办公室)、组织部、校纪委、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联合组成核查小组,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。

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,下达整改通知或直接回收房屋。本次核查出的空闲房屋将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分配。

(四)完善房产信息阶段

各单位根据填报的《河南科技大学房产清查统计表》及学校核查调整后的最终房产情况,更新本单位在房产管理系统的信息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房产清查工作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、统筹办学资源高效利用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、服务“双一流创建”的重要举措,也是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依据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专人负责,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。

2.抓好落实。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如实清查统计本单位所有房产资源,做到应清尽清,应报尽报,问题落实整改到位,房产配置合规合理。

3.严肃问责。对瞒报漏报,整改不到位的情况,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填报人员的责任。


党政办公室(督查委员会办公室) 组织部

校纪委 后勤保障部

2023年10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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